值得收藏丨2017年重大项目资助补贴政策最全的就在这儿了(三)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7-04-12|浏览次数:38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大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助。
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的,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资助,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一次性追加100万元资助。
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主导国际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40万元资助。主导国家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60万元资助;主导国家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助。主导行业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主导行业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参与以上各类标准制定或修订的,按主导制定或主导修订资助额度的50%给予资助。
对我市企业通过深圳标准自愿性认证的产品和服务,按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
对标准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经评审后按工作进度给予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国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资助100万元;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资助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每家资助50万元。
对国内发明专利维持时间达7年以上的我市企业和个人,每件奖励2000元;对境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0件以上的我市企业和个人,每件奖励4000元。
对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每家资助2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对具有重大行业影响的知识产权维权事项,参考维权成本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对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的企业,按监测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