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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收藏丨2017年重大项目资助补贴政策最全的就在这儿了(二)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7-04-12|浏览次数:41

支持提升创新能力


1
技术改造项目
责任部门

市经贸信息委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在本市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技术改造项目完工下一年起连续三年内,按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市级分成部分的60%、区级分成部分的40%实行事后奖补,单个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我市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开展技术改造的,按单个项目不超过确认投资额70%的贷款金额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我市企业采用融资租赁开展技术改造的,按照租赁利息的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
创新示范企业
责任部门

市经贸信息委

对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建设任务的我市企业,自国家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每年资助1000万元。


对经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开展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按实际投入一次性给予30%的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800万元。


3
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责任部门

市经贸信息委

对购买本市工业企业首台(套)产品的本市用户,按购买价格的30%给予奖励;对向市外用户销售首台(套)产品的,按销售价格的30%对本市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对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的企业,在国家保费资助的基础上,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合并资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投保费用总额,我市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
军民融合项目
责任部门

市经贸信息委

对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落地转化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


对列入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的项目,按国家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


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3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500万元。


5
工业设计
责任部门

市经贸信息委

对经认定的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奖励标准调整为200万元。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认定条件由市经贸信息部门另行确定。


鼓励工业设计创新,对获得iF金奖、“红点之星”奖和“红点至尊”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对获得红点奖和iF奖其它奖项、IDEA奖、GMark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省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奖励标准分别调整为200万元和100万元。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条件由市经贸信息部门另行确定。


6
职业技能培训
责任部门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券发放试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企业,以及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可根据自身需求申领培训券,并选择本市范围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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