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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6-02-17|浏览次数:45

各区(新区)电子商务(园区)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5〕97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省商务厅决定开展创建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新区)高度重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积极组织本区域内基础较好、具备一定条件的园区(基地)参与创建申报,并以创建示范工作为契机,提升区域内电子商务的发展质量。
       二、请各区(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申报对象的遴选工作,组织好申报对象编制《创建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工作方案》,并以区(新区)主管部门的名义推荐至我委,原则上每个区(新区)推荐一个园区(基地)为申报对象。
       三、企业如已当选商务部第一批和第二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详见附件1),则自动成为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无需再次申报。
       四、请各区(新区)主管部门最迟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创建方案、相关文件及推荐函等材料(模板见附件2、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并附电子版光盘一份)递交到我委生产服务业处,我委将视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省商务厅推荐。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点击原文链接索取相关资料。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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