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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5-09-17|浏览次数:54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5〕98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省商务厅决定开展创建2015-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牵头组织开展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
       (一)凡符合广东省商务厅颁布的《2015-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深圳法人企业,可自愿申报创建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经我委综合评定后择优报省商务厅。申报企业须按《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并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及所需附件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两份加封面胶装成册,并附电子版光盘一份),最迟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下班前递交至深圳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二)根据《2015-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中“申报条件”要求,申请企业须选择一种创建类型,并根据对应的创建标准和条件,提供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请表,并附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批准证书、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审计的2014年度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式2份。
       (三)为确保我市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向省商务厅择优推荐。
       (四)企业如已当选商务部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详见附件1)的,自动成为2015-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无需再次申报。
       二、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需要递交至深圳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联系人:鲁贞松、曾浩文,电话:0755-88916895、88916891,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6楼602室,邮箱:luzs@szfetsc.com.cn,zenghw@szfetsc.com.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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