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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共为深企减负近百亿!这三项失业保险减负政策不能错过-4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62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

 失业保险费征收  

 向下浮动浮动费率制度  


公告通知

根据《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失业保险费征收费率浮动的具体幅度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与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比例、辞退职工比例、就业安置率等因素确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5〕38号)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


1
适用范围适用条件


►参加本市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实行浮动费率)。


►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全员缴交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且无欠费。


2
费率下调办法


浮动费率以基准费率为基础,按下列办法下调:

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没有出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职工,当年度费率下调20%;上一年度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职工,但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收支率低于10%的,当年度费率下调10%;

用人单位上一年度遵照本市就业政策,招用经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下调的失业保险缴费额为:招用就业人数×10×招用月数×2%×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


按上述办法下调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下调总幅度,超过当年应缴失业保险费40%的,按当年度费率下调40%。


3
具体操作流程



市社保机构启动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工作时,通过电脑程序按规则计算出各用人单位当年度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经过公示,用人单位无异议的,从当年2月至次年1月,按新的费率征收失业保险费。


看见深圳的保障力度了么

有木有很安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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